那三天的时间,我在冰冷的地窖里,像一件还没入库的家器,半活不死地等着吉时。
我根本脱不掉身上的那件法衣。
第一天,我还能分得清哪里是丝绸,哪里是皮肉。
第二天,那条粉色开叉长裙的腰线彻底勒进青筋,我再也摸不到衣料的边缘。
到了第三天,连偶尔牵扯的疼痛,都像是从那件红肚兜里传出来的。
法衣彻底成了我的一层皮。
但我手里,死死藏着一截半寸长的断竹签。
那是昨天木屑从门缝下被扫进来时,夹在里面的一截断签。
它滚到我手边,尖端朝着我。
门外的扫帚声停了一下,然后又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,慢慢远去。
这三天里,我用咬破舌尖、和着唾液沤出的毒血,把竹签的尖端反复浸泡。
我已经忘了剑该怎么握。可我还记得,尖的东西该往哪里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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